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山东泰安企联 2025/2/28 15:02:59 浏览量:6

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,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:

根据《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鲁工信发〔2022〕8号)和省工信厅部署安排,我省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经启动,评价线上窗口(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,www.sdyzzxqy.com)已开放。

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,组织有意愿的广大中小企业登录培育平台,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价申报。

参评企业须在泰安市内依法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;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;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;符合《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附件1《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》要求。需要注意的是:下一步拟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,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。

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初审工作,于3月10日前将符合评价标准的企业正式行文向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。

市级及各县市区、功能区联系电话

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6991353

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
6261980

岱岳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

5367858

新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7222848

肥城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

3268098

宁阳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

5355288

东平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

2870766

高新区经济发展部

8937996

泰山景区经济发展部

5969091

徂汶景区经济发展部

8922267

旅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

8567686

 

附件:附件1.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.pdf

附件2.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.pdf

附件3.佐证材料(参考).pdf

 

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5年2月2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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